FemRes持續生長的評論

歷史女性主義 · 評論

性奴役

摘要

德·克萊爾從反猥褻審查切入,揭露婚姻中的強迫、經濟依附與性別訓練如何相互支撐,並限制退出的可能。

FemRes / 1890年8月29日
分享這項資源
X ↗Facebook ↗

01

文章解析

婚姻被稱為保護女性的制度時,誰來判斷妻子的身體是否真的屬於她自己?伏爾泰琳·德·克萊爾1890年的講演《Sex Slavery》從一名因性議題出版而入獄的男性 Moses Harman 寫起,卻把聽眾帶向另一種較少被稱作監禁的生活:以家庭、純潔與合法關係之名,要求女人交出勞動、身體和生育決定。文中的「性奴役」指向婚姻內外的支配關係,並非僅指今天通常所說的性販運。

原文轉錄及書目說明列出它在《Lucifer the Light-bearer》1890年8月29日、9月5日及9月19日的連載。這裡的出版日期對應首期連載,不是講演舉行日。文本的行動背景很具體:Harman因刊載揭露婚姻內性暴力的材料受到懲罰,德·克萊爾因而追問,為何直說身體會被認定為猥褻,傷害身體的行為反而可以受到體面制度的庇護。

證書不能代替同意

講演最尖銳的轉換,是拒絕以婚姻身分判斷性行為是否正當。德·克萊爾把女人出於維持丈夫「貞潔」而忍受自己不願意的性行為,與丈夫強迫妻子生育一起討論。她關注的是當事人的欲望與拒絕,而不是丈夫是否持有合法資格。婚姻證書不能使強迫自動變成照顧,也不能讓一個人的需求成為另一個人的義務。

她隨後拆解一種至今容易出現的責問:既然不願意,為什麼不走?文本把這個問題放回謀生機會、收入與可去之處。不能獨立生活的人,未必因為留在關係裡就認可關係。這不是把女性固定成毫無行動能力的受害者,而是要求判斷行動時,把退出的條件也算進去。形式上能夠離開,與實際上有地方可去,並不是同一種自由。

這也解釋了她為何批評某些反對教會、國家或財產支配的激進男性:他們仍可能要求姊妹和妻子留在家中照料孩子,聲稱自己應當做家裡的主人。政治上的反權威不會自然進入廚房和臥室。一種解放理想如果依靠別人的無償服務來運轉,就可能在最熟悉的關係裡複製自己公開反對的階序。

訓練身體,也訓練「天性」

講演不只處理暴力和法律。它還討論束身衣、限制活動的服裝,以及女孩被禁止爬樹、游泳,男孩因喜歡娃娃或縫紉而受嘲笑的教養方式。隨後再把女人不適應戶外、男人不關心兒童說成天性,就掩蓋了反覆訓練的結果。性別秩序透過什麼動作受到鼓勵、什麼興趣被羞辱,進入身體的能力與生活的可能性。

但文本的批判語言也需要審視。它借用奴隸制來表達婚姻支配,同時使用當時關於遺傳、疾病、健全身體與子女道德的推斷。這些說法不能作為現代醫學事實,也不能使妻子的處境與種族化的動產奴隸制變得完全相同。反抗一種壓迫,並不意味著作者已經擺脫時代裡其他階序語言;保留這種張力,比把講演讀成毫無矛盾的先知文本更有價值。

結尾還有一個實踐難題:反對國家權威的德·克萊爾仍呼籲為Harman請求赦免。她沒有把政治原則的純潔放在一個具體囚犯的痛苦之上。這既不是突然承認監禁正當,也不是提供沒有代價的解決方案,而是在不認可權力的同時,考慮怎樣利用現存管道減輕傷害。講演因此把親密關係中的自由,與組織行動中的責任放到一起。

高德曼的《婚姻與愛情》可以延續制度認可與感情自由之間的區別;柯倫泰的《共產主義與家庭》則把問題進一步帶到照護與生活保障由誰提供。三個文本並無相同方案,但共同阻止人把「自由選擇」縮成一句脫離經濟條件、身體和日常勞動的口號。

02

繼續追蹤這個議題

01
延伸閱讀 / 1911年

婚姻與愛情

艾瑪·高盛

02
延伸閱讀 / 1920年

共產主義與家庭

亞歷山德拉·柯倫泰

03
延伸閱讀 / 1848年7月20日

情感宣言

塞內卡福爾斯婦女權利大會

讀者回應

讀者來信

回應這篇文章,或補充一條值得納入討論的資料。

加入討論

回應

載入評論中...

支持我們

如果這些內容對你有幫助

支持 Fem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