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政治 · 評論
女性解放的悲劇
摘要
戈德曼區分外在權利與內化的道德約束,討論有薪勞動、家務和親密生活;她對愛情與母職的自然化也值得質疑。
FemRes / 1906年
01
文章解析
能夠掙錢,為什麼仍可能沒有自由生活的空間?埃瑪·戈德曼的《女性解放的悲劇》最初發表於1906年,後來收入《無政府主義及其他論集》。她反對把選舉權、就業或職業成就當作解放已經完成的證明,也反對女性以端莊和自我剋制為新的資格考試。
外在獨立與內在規訓
商店、工廠或辦公室的工資,不會自動消除僱主的支配;一天工作之後等待女性的,仍可能是家務。戈德曼的反諷指向名義獨立與實際生活的距離:當女性必須獨自完成兩份工作,婚姻有時顯得像逃離疲憊的出口,而不是自由選擇。這裡不能只責備她們「不夠獨立」。
對職業女性的批評又轉向體面要求。一個人在公共領域獲得資格,卻因擔心名聲而切斷情感與慾望,可能把舊道德搬進自己的內心。文章要求拆開自由與道德完美的捆綁,不把任何親密關係都等同於屈服,也不將親密當作必然的拯救。
不把渴望改寫成所有人的本性
戈德曼仍頻繁訴諸女人的愛情和母性本能。這種語言可以衝擊禁慾的規範,也會把沒有這些願望的人重新放到邊緣。更充分的性自主必須同時包括追求、拒絕、獨身與無性戀;經濟保障和公共照顧也不能由「開啟心扉」代替。
與《婚姻與愛情》並讀,可以看見她怎樣區分法律契約與自由結合;安吉拉·陳的《Ace》則檢驗她留下的慾望假設。文章最有力的判斷,是外在權利與內在解放必須相互支援,而不是讓其中一個替另一個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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