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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

摘要

內莉·魯塞爾1904年的公開信把自由結合與經濟條件連接起來:離開婚姻的資格,不等於擁有離開的資源,生育自主也需要公共責任。

FemRes / 190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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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解析

魯塞爾把女性的生育自主、勞動收入和共同責任連接起來,追問自由關係怎樣獲得物質條件。 沒有結婚證的關係就一定自由嗎?內莉·魯塞爾在《女性主義》中反對把「自由結合」縮減為沒有法律形式的結合。她1904年2月13日發表於《自由意志者》的回應,要求把關係的名字與關係中的生活條件分開。

可以離開,不等於走得了

如果女性無法平等進入職業、獲得工資,或者獨自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取消婚姻約束並不會取消依賴。關係即使自稱自由,也可能在經濟上迫使一方留下。魯塞爾因此同時提出工作機會、同工同酬和自主決定母職,拒絕把愛情自由只理解為法律手續的減少。

她又主張社會為母職勞動承擔物質責任。自願生育與得到支持不是對立項:前者關乎是否成為母親的決定,後者關乎不能把生育後的全部成本私下推回女性。這裡的張力在於,怎樣承認母職勞動而不把所有女性都定義為母親。

不把論戰語言當成統計

這封信是針對具體爭論的政治回應,不是關於婚姻狀況的代表性調查。文中概括關係和女性處境的強烈措辭,不能直接改寫成當代的比例事實。它也帶有時代性的母性與理想兒童觀念,需要與今天對殘障、生育多樣性和非母職生活的理解區分。

與高德曼的《婚姻與愛情》對讀,可以比較反婚姻制度的不同理由;國際勞工組織第183號生育保護公約則把支持責任落實到就業、收入和健康保障。兩者之間的問題是:一段關係允許人說「不」的同時,社會是否也讓這個「不」成為能夠生活下去的選擇?

原題:Fémini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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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追蹤這個議題

01
延伸閱讀 / 1911年

婚姻與愛情

艾瑪·高盛

02
延伸閱讀 / 2000年6月15日

生育保護公約:國際勞工組織第183號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03
延伸閱讀 / 1969年

雙重困境:身為黑人與女性

Frances M. B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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