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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女性主義 · 評論

美國的私刑

摘要

艾達·B.威爾斯拆解以保護白人女性為名的私刑辯護,把種族暴力與司法程序、輿論及國家責任連結起來。

FemRes / 19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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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解析

當「保護女性」成為剝奪他人權利的理由,首先應當問誰在定義危險。艾達·B.威爾斯的《美國的私刑》發表於1900年1月。她拒絕把私刑描述為偶然失控的憤怒,而將其放在種族權力、公共輿論和制度縱容共同運作的關係中。

被保護的人,與被取消的程序

文章反駁私刑總是為了懲罰性侵犯的辯解。指控在沒有宣誓證詞、審判、辯護和上訴機會的情況下,被直接轉換為懲罰的許可。女性安全在這裡不是被認真調查的問題,而是讓暴力無需接受證據檢驗的道德語言。威爾斯要求國家承認這是自身的政治失敗,不能只歸咎於少數暴徒。

她也把美國對外的道德自信與國內的暴力相對照。當公眾譴責其他國家的司法醜聞,卻容忍本國未經審判的殺戮時,愛國主義便成了逃避責任的工具。文章的調查性姿態在於追問具體指控、行動者與制度後果,不接受「大家都知道」的傳聞作為證據。

不必在反種族主義與反性暴力之間選邊

揭露種族化的強姦指控,不等於否認性暴力,也不意味著真實受害者必須為群體名譽沉默。更有用的問題是:誰的證詞被聽見,誰被當作天然罪犯,誰被排除在保護之外?原文自己的文明等級詞彙也應受到審視,不能把它當成衡量不同社會的有效尺度。

與克倫肖的交叉性研究並讀,可以看見種族與性別政治如何同時遺漏某些女性;CEDAW第35號建議則將討論推進到國家預防、調查及救濟責任。兩者都提醒我們,保護的名義不應免除權力接受質詢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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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追蹤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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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2017年7月26日

性別暴力與國家責任:CEDAW第35號建議

UN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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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1994年6月9日

貝倫杜帕拉公約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OAS)

03
延伸閱讀 / 2015年8月3日

女性獲得司法救濟:CEDAW第33號建議

UN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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