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理論 · 研究
書評:《女性主義法理學導論》
Book Review: Introduction to Feminist Jurisprudence
這篇書評評述了希萊爾·巴內特的《女性主義法理學導論》。斯庫拉作為蘇格蘭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的女性主義法學學者,評價了該書作為學生教材對女性主義法理學主要議題的覆蓋,以及其對傳統法理學和法律如何在性別平等形式化背後仍保持男性主導特徵的分析。
摘要
本書評評述了希萊爾·巴內特所著、卡文迪什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女性主義法理學導論》。斯庫拉從女性主義法學學者的視角,分析了該書如何系統介紹女性主義法理學的基礎、對傳統法理學的女性主義批判、女性主義法理學思想流派以及關鍵議題。書評探討了該書對法律作為男性化學科的分析,以及不同女性主義法學流派(自由主義、激進主義、文化女性主義等)對法律改革的不同路徑。
研究導讀
簡·斯庫拉在2000年的書評中評介希萊爾·巴內特1998年的教材《女性主義法理學導論》。作為一篇書評,它面對的既是一部書,也是一個教學任務:怎樣向學生介紹女性主義對法律“中立性”的挑戰。女性主義法理學不只問法律規則是否區別對待女性,還追問平等、傷害、隱私、責任以及公私劃分等法律範疇,本身如何被性別假設塑造。
這本教材出現於女性主義法學逐漸進入課程、內部爭論卻依然強烈的時期。導論必須讓不同路徑可理解,又不能把女性主義描述成單一聲音。追求同等對待的自由主義立場、對男性支配的批判、關於差異的論證,以及後現代或交叉性挑戰,可能對法律作出不同診斷,並形成不同改革關係。書評能幫助讀者判斷教材如何組織這些爭論,但無法替代書中具體的理論與案例。
對 FemRes 而言,這個條目應被當成入口,而不是完整法律論述。它把注意力引向“讓女性適用既有標準”與“追問標準如何定義法律主體”之間的區別。來源記錄沒有公開摘要,因此修訂後的導讀不再推測斯庫拉的最終評價,也不把她後來的性工作法律研究倒灌進這篇書評。讀者應借它找到巴內特原書,再與特定司法轄區的女性主義法學對讀,尤其關注種族、階級、性、障礙與殖民法律如何改變平等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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