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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理论 · 研究

书评:《女性主义法理学导论》

Book Review: Introduction to Feminist Jurisprudence

这篇书评评述了希莱尔·巴内特的《女性主义法理学导论》。斯库拉作为苏格兰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的女性主义法学学者,评价了该书作为学生教材对女性主义法理学主要议题的覆盖,以及其对传统法理学和法律如何在性别平等形式化背后仍保持男性主导特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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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书评评述了希莱尔·巴内特所著、卡文迪什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女性主义法理学导论》。斯库拉从女性主义法学学者的视角,分析了该书如何系统介绍女性主义法理学的基础、对传统法理学的女性主义批判、女性主义法理学思想流派以及关键议题。书评探讨了该书对法律作为男性化学科的分析,以及不同女性主义法学流派(自由主义、激进主义、文化女性主义等)对法律改革的不同路径。

关键词女性主义法理学法律理论性别与法律法律改革法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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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导读

简·斯库拉在2000年的书评中评介希莱尔·巴内特1998年的教材《女性主义法理学导论》。作为一篇书评,它面对的既是一部书,也是一个教学任务:怎样向学生介绍女性主义对法律“中立性”的挑战。女性主义法理学不只问法律规则是否区别对待女性,还追问平等、伤害、隐私、责任以及公私划分等法律范畴,本身如何被性别假设塑造。

这本教材出现于女性主义法学逐渐进入课程、内部争论却依然强烈的时期。导论必须让不同路径可理解,又不能把女性主义描述成单一声音。追求同等对待的自由主义立场、对男性支配的批判、关于差异的论证,以及后现代或交叉性挑战,可能对法律作出不同诊断,并形成不同改革关系。书评能帮助读者判断教材如何组织这些争论,但无法替代书中具体的理论与案例。

对 FemRes 而言,这个条目应被当成入口,而不是完整法律论述。它把注意力引向“让女性适用既有标准”与“追问标准如何定义法律主体”之间的区别。来源记录没有公开摘要,因此修订后的导读不再推测斯库拉的最终评价,也不把她后来的性工作法律研究倒灌进这篇书评。读者应借它找到巴内特原书,再与特定司法辖区的女性主义法学对读,尤其关注种族、阶级、性、残障与殖民法律如何改变平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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